疑难专利申请答复:面对26.3说明书不清楚的审查意见,需要敢于“亮剑”

发布日期:2024-08-01  浏览次数:4197

在专利申请审查意见中,最常见 “缺乏新颖性”“缺乏创造性”以及“不清楚”等。其中,“不清楚”又可分为“权利要求书不清楚”和“说明书不清楚”。“说明书不清楚”即涉及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虽然说相比于其它类型的审查意见,“说明书不清楚”的审查意见占比不高,但是一旦出现,其后果极为严重,往往意味着专利申请将要被驳回。

针对“说明书不清楚”审查意见的答复,我们通常采用的策略是寻找外部证据加以佐证,以说服审查员。但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往往很难准确寻找到能够充分说服审查的外部证据。因此,如何从专利申请文本寻找到有力的内部证据,成为专利申请能否获得通过审查的关键。

一、案件概要

涉案专利申请涉及一种高温热处理铸件的旋转风雾淬火装置,该涉案专利申请涉以“本申请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被驳回。

具体驳回理由为:说明书中记载的“第一风机12固定于第一支撑架11上”与“第一风机12通过安装孔与安装支架111实现转动连接”前后矛盾,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第一风机12是如何通过安装孔与安装支架111实现转动连接的,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涉案专利附图

 

二、案情分析

涉案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是,审查员认为“固定”一词的使用导致本申请无法解决声称的技术问题,即:传统淬火工艺只能对工作台上的工件的某一面或者局部进行冷却,不能实现多面或整体同时冷却的问题。

经过对涉案专利申请内容以及审查意见仔细分析,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对“固定”的理解脱离了申请文本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因此,“固定”一词的理解应该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进行评价。

此外,专利申请说明书是一个整体,针对“固定”一词的理解应该结合涉案专利申请的全文进行理解,而不应该将“固定”一词进行孤立仅读取其字面含义。

2. 模糊了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从解决的技术问题考虑,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传统淬火工艺只能对工作台上工件的某一面或者局部进行冷却,从而导致铸件各部分淬火温度均匀性差的问题;其解决方案在实现多个面的均匀冷却,在此基础上,第一风机采用“固定”或是“转动”方式安装,并不会影响到本申请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三、复审思路

根据前面分析,针对涉案申请的驳回决定提起复审,复审理由主要为:

1)结合本申请的全文来看,申请文本中多处记载了“第一风机12是可转动设置的”,从而能够 “使得风机角度的调节更加方便”。由此可知,涉案申请中已经明确第一风机12相对于支架式可以转动的。

2)结合说明书附图和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说明书明确记载“第一风机12是通过安装支架111固定在第一支撑架11上的,而第一风机12可相对安装支架111转动”。因此,此处的“固定”应该理解为“设置、安装”的意思,是“限制第一风机12不会相对第一支撑架11移动”。

3)涉案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解决传统淬火工艺只能对工作台上的工件的某一面或者局部进行冷却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涉案申请中两个喷雾组件分别位于旋转盘的上下两侧。工作时,铸件位于旋转盘组件上,并随着旋转盘进行转动;第一喷雾组件、第二喷雾组件分别对铸件的两个面进行喷雾降温,再加上淬火过程中铸件一直处于旋转状态,真正实现了360°的全方位淬火操作,以确保铸件各部位淬火温度的均匀性,能够显著提高铸件淬火质量。

由此可知,解决技术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上下两组喷雾组件以及旋转盘带动铸件进行转动,实现360°的全方位淬火操作。故而第一风机12的“固定”与“转动”不影响方案本身对基本技术问题的解决。

复审请求提出后,复审合议组接受了我方的观点,撤销了驳回决定,涉案专利申请经继续审查获得授权。

四、案件启示

专利申请是靠文字传达相应的含义,不同人员对于部分文字的理解可能不同,当一些内容存在歧义而导致理解上的偏差时,可以结合对应的法条,从专利申请文本入手,充分利用案件中记载的内部证据,以寻找突破点。

同时,遇到不符合26.3条款的说明书不清楚的审查意见,代理人应当积极争取,据理力争,表现出敢于亮剑的态度。即便专利被驳回,通过复审途径,也能寻求到最终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