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律师代理的安徽瑶海起诉合肥瑶海案,登上微博同城热搜并获安徽日报、安徽商报报道!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次数:1409
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微博话题 #安徽瑶海起诉合肥瑶海 登上合肥同城热搜榜首,截至目前,阅读量已迅速突破50万。
此外,安徽商报刊登《“瑶海家具”起诉同行蹭“瑶海”》文章,安徽日报APP也发布了《【张剑说法】“瑶海家具”起诉禁止瑶海某某家具用“瑶海”,合肥中院 省高院支持》,多家媒体纷纷报道此案,引发广泛关注。
本案,安徽省瑶海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瑶海家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家具制造、研发、装饰材料销售等,依法取得“瑶海”图文商标和“瑶海”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20类,其将瑶海某某家具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别再用“瑶海”二字作为企业字号进行宣传。
合肥中院认为,瑶海某某家具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合肥中院作出判决,瑶海某某家具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瑶海”字样的企业名称;赔偿瑶海家具公司经济损失。瑶海某某家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由瑞途知问团队杜袁成、靳惠康律师代理,王泽洋、顾雪俏律师参与处理。
杜袁成律师称,被告作为处于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市场竞争者,在明确知晓原告享有“瑶海”系列商标专用权及字号权益的情况下,不仅未进行合理避让,反而采取一系列举措,将“瑶海”作为企业字号进行不正当使用。“被告的使用行为并非基于客观描述地理位置或说明商品属性的合理需求。虽然‘瑶海区’属于行政区划名称,且该企业名称已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但此类核准仅为形式审查,不能成为其使用行为具有正当性的有效抗辩理由,已超出法律所允许的善意、合理使用范畴。”
未来,瑞途将继续深耕知产领域,持续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