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研发投入、发明专利等重点指标
发布日期:2024-04-17 浏览次数:1647
一、引言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简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本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是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针对资本市场专门出台的指导性文件。《意见》要求,要严格把关发行上市准入,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6项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修改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可知,沪深主板和创业板均适当提高了最近一年净利润;而对科创板企业的财务条件保持不变,但对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拟提出更高要求,体现了对科技企业创新属性的重视,使得各层次资本市场的定位更加明晰。为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证监会拟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行如下修改:


拟修订后《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拟修订前《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三、科创属性指标修改的解读
证监会拟将《指引》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考察科创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进而保证科创企业依托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以维持持续经营发展的核心。
(1)第一项中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科技企业而言,研发投入是推动一切研发活动的基础,研发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投入的研发人员、购买先进设备和开展研发项目情况,研发投入是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此外,研发投入对企业创新特征、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内部研发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重大影响;本次《指引》中将近三年的研发投入金额提高至8000万,不仅是对研发能力的直接考察,也是对企业创新特征、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侧面评估。
(2)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项以上”调整为“7项以上”。针对发明专利数量调整,增长率达到了40%,明显提高科创板上市企业的最低标准,进一步强化和突出了科创板“硬科技”的属性;专利作为技术创新重要的可量化指标,合理有效地专利布局和专利组合在企业科创板上市的过程中,对论证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优势等多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而言,围绕主营产品的专利申请与布局,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科创板对企业上市的硬性要求,更是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商业化运用能力的重要体现,进而保证企业通过有效的专利布局维持持续稳定的市场竞争优势。
(3)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拓展趋势的重要指标。对于科技企业而言,研发创新是企业赢得竞争优势、获取超额收益的重要手段,更是营业收入增长率提升的动力源泉;因此,对于“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20%提高到25%,其不仅仅是对财务指标的考核,更是结合营业收入对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评估,同时也是对核心技术对企业获取持续稳定竞争优势的反向核验,并从结果的视角,结合前述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和研发成果(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综合论证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判断研发创新能力对企业持续获取竞争优势的支持作用。
四、结语
科创板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其定位与新质生产力所涵盖的行业不谋而合;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快速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先导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展现出较强增长势头。此次证监会发文征求修改《指引》一方面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科创属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响应;修改中对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和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调整可以看出对申报科创板的企业质量要求更高,着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