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途团队再显实力,“网红拖把”专利终被无效

发布日期:2020-06-19

2020年6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4459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拖把的脱水装置”(专利号200920154510.9)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至此,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拖把的脱水装置(申请号200920154510.9,案件编号:5W118538)”无效宣告案件取得完胜。


01  人们身边的“网红拖把”

说到“拖把的脱水装置(申请号200920154510.9)”的专利,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但是,下图所示的旋转拖把,相信很多人都有所了解,甚至很多人的家中都有这样类似的旋转拖把。没有见过这个拖把的小伙伴,强烈建议大家买一款旋转拖把,因为它真的好用。



本案中被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拖把的脱水装置”即对应为上述图中旋转拖把,如下图所示,将拖把头放置在沥水桶中之后,通过拖把杆上下运动进而带动拖把头进行旋转,通过旋转产生的离心力的原理,将拖把头上的水分甩干;因此旋转拖把不仅使用方便,而且可以在不沾污双手的情况下完成拖把的清洗和甩干。正是由于旋转拖把具有“容易清洗、使用方便”优点,使得这种旋转拖把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网红拖把”,并且在百度百科里面有了专门的词条。





02  “网红拖把”专利无效有多难?——历经12次无效屹立不倒

“拖把的脱水装置(申请号200920154510.9)”是我国台湾地区的拖神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专利(后期转让给了:“福建九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该专利除了在中国大陆进行了申请,还同时在日本、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地区进行了申请,并获得了授权。

至于这件专利的无效有多难,先不谈技术方案,仅从查询到的无效记录,就能看出该专利是多么“坚如磐石”。该专利授权以来,共被提起14次无效请求,且前12次无效结果都是被全部维持有效,该专利毫发无损,可以说是“屹立不倒”。因此,这件专利的无效绝对可以说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其专利全部无效的难度堪比著名的“自拍杆”专利。



专利权人(拖神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后期的专利受让人:“福建九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也正是通过上述专利的独占权,垄断市场近10年,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03  “网红拖把”的专利如何被全部无效?

专利无效的理由虽然具有很多,但是其中最重要的还是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证据的检索对专利无效的最终结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中先后提交的证据多达20余件,其中不仅包括我们熟知的专利文献,还包括难以检索的教科书、工具书和国家标准等。试问文献检索有多难?且看这些“历经沧桑”的证据。



在办理本次无效宣告请求的过程中,还先后进行了数十次的内部分析讨论和模拟,期间变换了数十种证据的组合方式和论证思路,通过专利无效思路指导专利检索的方向,又通过专利检索的结果支撑专利无效的思路,不断修正,最终确定了证据组合和论证方式,为取得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受到疫情的影响,该案是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口头审理。为了充分展示证据,更好的论证观点,达到更好的口审效果,瑞途所还做出了内容详实准确的PPT和逼真的动态效果图,从而便于合议组充分了解证据,理解无效思路,并做出公正的审查决定。





04 做到极致,终有收获

自2019年8月下旬接受案件委托后,瑞途律师事务所指派蒋海军、王珒、刘琦、吴雪健、闫甜组建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包括1位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位骨干人才,3位双证律师,4位专利代理师。团队结合该专利相关诉讼中的抗辩思路,确定了检索和无效工作方案,于2019年8月30日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历经近10个月的的辛勤付出;最终将“网红拖把”的专利宣告全部无效。瑞途律师事务所以专业、敬业、负责的工作赢得了此次胜利,也再一次说明,只有专业、扎实的工作才能结出硕果。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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